程序化广告发展至今仍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目前是市面上还有些对程序化广告定义很宽泛的,如程序化广告是指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广告交易与管理。现在的在线广告基本都是通过技术手段去管理的,如搜索类广告,那这些是不是程序化广告呢?显然不是,所以这种定义是说了跟没说一样的。
有些定义是对每一次的广告请求进行评估预计出价的竞价技术,这种特指RTB,程序化广告远不止RTB,有些方式是不需要出价,因为都已经提前协商确定了固定价格了。
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出来就更多了,很多的理解是断章取义或是有明显错误的,下面是我基于对行业的理解对程序化广告的定义:
程序化广告是指广告主通过数字平台从受众的匹配的角度由程序自动化完成展示类广告的采买和投放,并实时反馈投放分析的一种广告投放方式,实现了整个数字广告的自动化。
程序化广告一共有四个特征:
第一个是:数字平台,程序化广告是通过数字平台去投放的,这里的数据平台就是只指DSP和Ad Exchange,程序化广告是通过在这两个平台去撮合交易,这个程序化广告最基本的特点,如有些媒体方的广告投放平台,也可以投放广告,但投放的平台不是通过DSP,而是媒体方广告投放平台,这就不属于程序化广告, 如微信朋友圈广告,垂直媒体广告投放平台,这些平台的部分剩余流量可能会接入到公开交易市场。
关于DSP和Ad Exchange,将在后面做详细的介绍。
第二个是:受众角度,广告策略是从受众匹配的角度出发,通过标签识别用户对每一次的展示机会做竞价,从而实现精准营销。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话可以说程序化广告是精准营销的最恰当的诠释。
从受众的角度这个是跟传统广告对比的:
传统广告购买的是广告位,比如某个网站广告位一个星期多少钱,购买后,我的广告就在这一个星期内展示,所有的用户都可以看到,不管是不是我的潜在用户,如果将这笔钱平摊到么一个展示上,就会有部分钱是花在了,不是我潜在用户上面了,这笔钱就是浪费了,但是现在,在程序化广告上,从受众的角度去购买广告位,也就是只有是我的潜在用户的,我的广告才会展示给他,才会对这次广告付费,展示更加精准了,可以说是精准营销了,能大幅减少广告主的广告费投放。
受众角度不是程序化广告特有的,而是Ad-Network时期就有的,Ad-Network的受众是有限的预先设定,而程序化广告是自定义,所以程序化投放中发挥到淋漓尽致。
从受众的角度有会可能会导致一个问题,那就是品牌安全了,程序化广告购买的是人,而对媒体主或页面展示没有做限制的,可能会导致品牌安全问题,如在Youtube一段恐怖分子的宣传视频旁边出现你们公司的广告,那这还得了,这也是曾有段时间很多广告主抵制Youtube的一个原因之一。
第三个是:程序自动化,根据媒体主竞价请求提供的信息,依据广告策略和算法自动完成对每次展示机会的竞价决策,如是否出价,以及出价多少,返回都是毫秒级别;不需要人去干涉,非常高效。
有些甚至实现了自动优化的功能,如动态创意优化。
第四个是:展示类广告,只在展示类广告存在;也就是说程序化广告只会在展示类广告出现。
在线广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搜索类广告,也就是搜索引擎公司才有的,一类是展示类广告,这个广告的范围非常广,如banner,信息流,背投,视频贴片,这些都属于展示类广告,也就是都有可能接入程序化广告,你都有可能购买到这些广告。
上面的特征是程序化广告必须具备的,如果不是,那就是其他类型的广告的了,如媒体方广告投放平台或直采的。所以你判断一个广告是不是程序化广告,可以从上面的四个点去判断。
互联网广告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新名词层出不穷,不少是新瓶装旧酒,很多本质性的东西没有变化。